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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會旺期到來 廣州多展會同期舉辦致使“搭車難”

時間:2012-02-21   

好展會網

 

      昨日,在琶洲同時有“廣州國際廣告標識展”(下稱“廣告展”)和“數字噴印·雕刻技術展”(下稱“噴印展”)兩個展會,雖然名字不同,但展出內容都有廣告、噴印、雕刻。“廣告展”主辦方指對方是“搭車展”,而“噴印展”卻指對方打壓。

昨日,記者在琶洲國際會展中心看到,廣告展共有10個館,而對面的保利世貿博覽館,噴印展共有4個館,其中2個噴印館、1個材料館、1個雕刻館。兩個展的展覽時間有兩天是重復的,兩者同時展出了噴印、雕刻設備,以及部分的耗材產品。記者隨機采訪了兩個展的觀眾,發(fā)現他們大部分都同時參觀了兩個展,當被問到兩個展有什么不同時,大多沒有說出個所以然。

“廣告展”主辦方廣州聞信展覽服務有限公司執(zhí)行董事唐濤說,“廣告展”已經辦展10年,“噴印展”是搭便車,用了他們的海外買家資源,由于不用到海外推廣,對方展位價格比較便宜。記者了解到,兩者展位價格的確差別很大。廣告展展位為1450元/平方米,而噴印展每個9平方米的標準展位為4000元。

唐濤表示,經過10年的積累,去年有超過6萬名來自154個國家和地區(qū)的專業(yè)買家入場參觀,而“搭車展”以免費、贈送或低價的方式拉客。唐濤說,每年他們都花上百萬元在海外推廣,若加上外資合作方的分公司推廣費用更不止百萬元。

不過“噴印展”主辦方廣州迪培思聯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孫東偉并不認為是“搭車”,“展品的重疊率5%都不到,怎么可以說是‘搭車’?”

業(yè)內人士認為,之所以出現“搭車展”爭議,源于“商品展銷會登記項目”的行政審批的取消。此前有規(guī)定,舉辦展會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,取得《商品展銷會登記證》。2010年7月,國務院、廣州市分別取消了工商局“商品展銷會登記項目”的行政審批。

唐濤說,不得同期辦展是國際慣例。而廣州市會展業(yè)行業(yè)協(xié)會制定規(guī)范也規(guī)定,在不同展館舉辦同類題材展會間隔時間應不少于1個月。舉辦與本區(qū)域內重要品牌展同題材的展會,舉辦時間與該品牌展的間隔時間應不少于3個月。
 

(好展會網 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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